本招标项目永泰县丹云农特产品物流中心及配套设施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樟发改审批〔2023〕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泰县丹云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泰县丹云乡人民政府。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建设永泰县丹云农特产品物流中心及配套设施,总用地53866.55㎡,总建筑面积85323㎡,内容包括:建设物流中心、仓储中心、配送中心、冻库、门卫及设备用房等,配套建设厂区道路、停车位、大门、入口集散场地、雨污管网及照明等设施,物流中心建筑面积38210㎡;改建连接线km。
2.4计划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1)项目管理:项目前期阶段组织收集报批报建类所需的材料和文本;组织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设计管理,医疗器械企业招标管理,设备材料方案及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及各类档案管理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决)算。
(2)工程勘察:收集分析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岩土工程勘察纲要,医疗器械企业进行勘探与取样医疗器械企业、原位测试、室内试验、钻孔定点测量等勘察作业,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含初勘及详勘),并就勘察文件向设计人做出技术说明,解决设计或施工中的工程勘察技术问题,参加工程验槽、基础与竣工验收,配合工程备案等服务。
(3)设计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和配合工作及项目后续阶段相关配合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当地主管部门技术审查要求。
(4)工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除施工图范围内工程,还需包含相关监测、检测,以及满足建筑功能使用需求的设备安装调试等内容)、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监理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
(5)造价咨询:包括参与初设设计方案的相关讨论、设计概算审核、编制最高限价或模拟清单、施工图预算审核(或编制),工程变更、签证及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造价指标分析以及施工过程中对成本动态的控制、施工结算的初审等全过程造价咨询,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等工作。
(6)招标代理:依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招标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招标的政策规定,编制招标文件并商请批准。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报名并发售文件,协助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开评标。办理评标结果公示、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有关部门及招标人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以及相关报备材料。
(7)其他咨询:包括施工图设计审查、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白蚂蚁防治、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劳动安全卫生评价等。
3.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医疗器械企业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根据闽建办科〔2018〕16号规定,具备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设立有相应的土工试验室。(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医疗器械企业,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①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项目管理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②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④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⑤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3日13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28日23时0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44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5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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