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企业国密局|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申请通过技术评审的机构名单公示
医疗器械企业医疗器械企业医疗器械企业依据《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密码管理局组织对首批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资质申请开展了技术评审,现对通过技术评审的机构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机构及个人均可通过申请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部门向我局实名提出书面意见(以邮寄方式提交意见的,提交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医疗器械企业,所提意见需以纸质形式提供医疗器械企业,加盖机构公章或个人签字医疗器械企业,附机构身份证明文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公示不接受匿名反映。
附件: 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资质申请通过技术评审的机构名单
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资质申请通过技术评审的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