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企业医疗器械企业当前位置:首页食品资讯国际预警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拟修订过敏原标签标准
时间:2024-11-12 11:32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原文:
核心提示:2024年11月8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发布CL2024/88-CAC号咨询文件,拟修订过敏原标签标准。意见反馈期截至2024年11月20日。
2024年11月8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发布CL2024/88-CAC号咨询文件,拟修订医疗器械企业。意见反馈期截至2024年11月20日。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修订食品过敏原的定义医疗器械企业,是指可在易感人群中引起其他特定免疫介导反应的食品(包括成分、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通常由食品中的蛋白质或蛋白质衍生物引起;
(2)需要声明的食品和成分要求添加过敏原成分的学名;允许使用单个鱼类或甲壳类动物名称代替“鱼类”或“甲壳类动物”的指定名称,例如鲑鱼代替鱼类;当食品中的亚硫酸盐浓度达到或超过10mg/kg时,应始终使用指定名称“亚硫酸”或“亚硫酸盐”作为成分名称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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