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30日以来,受副热带高压控制,我省高温天气发展加强,目前已连续4天有30个以上县市最高气温超过37℃,预计未来15天,高温天气仍将发展并持续,鄂西北最高气温39~42℃,其他大部地区37~39℃,部分地区40℃以上。
要求各地要做好抗击高温热害的各项准备,切实加强防范高温对人体健康和卫生防疫的不利影响,确保供电、供水充足,做好交通出行、室外作业、集会培训等方面的管控工作,根据气温变化及时发布停工停业的指令;
要加强水资源科学调度,统筹兼顾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特别是一些分散性供水的山丘区的集镇,要提前做好生活用水保障工作,坚决防止群众生活用水短缺情况的出现;
要加强田间管理、搞好收割调度,趋利避害地组织农业生产,医疗器械企业特别是江汉平原和鄂东地区等再生稻的主要生产区,要抓住有利天气开展收割与晾晒,及时对收后空田灌浅水复水,保持田间湿度医疗器械企业,促进再生蘖生长,做好螟虫、稻飞虱和稻纵卷叶螟等虫害的防治。
广大群众要密切关注当地气象台短时临近预报,尽量避开在高温期间露天作业及出游出行等户外活动,医疗器械企业适当错峰用水用电,严防暑期溺水,确保安全避暑。
2. 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
4. 必须对有限空间的氧浓度、有毒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作业;
粉尘爆炸是由可燃性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热源(明火或高温)而引发的。粉尘爆炸极具危害性,往往会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夏季气温高,粉尘爆炸事故易发,因此需要警惕。
3. 对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厂房要按照防爆技术等级进行设计,单独设计通风、排尘系统;
5. 保证系统的密闭性,必要时对密闭容器或管道中的可燃性粉尘充入氮气、二氧化碳等气体,以减少氧气的含量,抑制粉尘的爆炸;
6. 应该采用非活性粉尘的方法,如加强机器的维护保养,在新建厂房车间时,要采用先进的建筑材料,保留足够的泄压面积和通风设施。
户外作业人员在高温环境下进行作业,很容易发生中暑,引起头痛、头晕、体温升高、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时可导致死亡。
2. 作业时尽量避开高温时段,确实需要作业的要准备好降温品,并限制作业时间;
3. 补充水分,养成良好的饮水习惯,通常最佳饮水时间是晨起后,平时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亦可补充水分;
5. 备防暑药,部门、班组负责现场配备防暑药物医疗器械企业,如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清凉油等;
用电作业方面,容易发生电气火灾、触电事故。夏季用电量增大,电气火灾事故多发。同时降雨多,浸湿的导线及各种电气设备潮湿绝缘性受到影响,加之高温,导致老化、破损,极易使电气设备外壳带电,发生触电事故。
3. 认真做好机器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工作,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高空作业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夏季极端天气增多,露天高空作业,由于穿戴雨衣,脚下打滑,稍有不慎就会发生。
1. 必须培训持证上岗。高处作业(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专门或者经常进行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 必须实行作业审批。高处作业实施作业票制度,作业前必须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3. 必须做好个人防护。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和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挂钩或者安全绳必须系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并高挂低用;
4. 必须落实工程措施。现场需按规范搭设的脚手架、防护网、防护栏等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在涉石棉瓦、彩钢瓦、轻型棚等不承重物高处作业前,必须采取搭设稳定牢固的承重板等工程措施;
5. 必须安排专人监护。高处作业现场必须安排监护人员,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确认、监护、通信联络等工作,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
危险化学品使用方面易发生中毒中暑和火灾爆炸事故。夏季天气炎热,温度高医疗器械企业,高温使有毒有害物质挥发性增加,环境浓度易达到可燃爆炸极限,易发生中毒中暑和火灾爆炸事故。
危化品存储和使用企业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严格落实储存环节降温、通风、远离火种等措施,危化品要分类、分库、分件、分架存放,严禁超量、超品种储存和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确保有关冷却喷淋、监测报警、消防系统等装置设施完好有效。
来源:综合中国天气网、中国应急管理、湖北省气象局、湖北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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